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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 实训
 

 


助理物流师:申报条件
类别:劳动部职业资格认证——助理物流师 发布日期:2008-04-07


  助理物流师(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)

  1、取得本职业物流员职业资格证书后,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,经本职业助理物流师级职业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,并取得结业证书。

  2、取得本职业物流员职业资格证书后,连续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5年以上。

  3、取得高级技工学校或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审核认定的、以高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高等职业学校本职业(专业)毕业证书。

  4、具有本专业及相关专业大专以上学历,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1年以上。

  5、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,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。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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